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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磊伦文手大逃猜】酒与墨 by 覆水之罪

“我有一个梦想。”
吴磊原本缩在池底埋着的酒坛内打瞌睡,眼皮正不住打架的时候,头顶忽而飘来这么一句,说话人口齿不清,嗓音细如蚊讷。他立时清醒过来,担心酒被偷了去,于是化作一道金光从酒池底部飘上去查看情况。
不想刚从坛子里钻出来,就看见池水被染黑一片,吴磊气的七窍生烟,在心里直骂:是哪个不知好歹的玷污了娘娘的美酒!而他必定要为此受重罚。
等到他一半身子露出水面,看见趴卧在酒池边睡得正香的始作俑者,火气登时就消去一半。那人穿一身鹅黄的绢袍,伸长的手上握着一支毛笔,笔毫全泡在池水里。他生的白净,嘴唇半张着,眼尾吊起来,像吴磊偶然得见的瑶池红莲内的小仙。
红莲小仙长得可是真美,明眸皓齿,两只白鸽一样的小脚上系着金铃铛串儿,让人只瞥一眼就念念不忘。
对于好看的人大家总是格外宽容的。吴磊两手托着腮,又看了那人一会儿,才把他从美梦中叫醒。
青年猛地一颤,睁圆了眼瞪着眼前的吴磊,一副受到惊吓的样子:“你是谁?”
吴磊觉得好笑,真就大方的嘲笑起他来:“我是这酒池里的仙人,倒是你,在这干什么?”
“仙人?”对方半信半疑的打量他,直到看见他浸入水下的部分是一截模糊的光,才懊恼的从地上坐起来,对着自己发起脾气,“我走错了。”
“你是什么人?为什么来这?又为什么弄脏了我的池子?”吴磊毫不客气的问道。
他面对吴磊一连串的发问,有几分犹豫:“那我说了,你不许告诉别人。”
吴磊虽然面上痛快的答应了青年提出的条件,心里却想着,等这人满足了他的好奇心,就把他交出去,惩罚是在所难免的,但至少能将功补过,挨的鞭子也会少些。
他这边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当当响,另一边的人傻乎乎开口了。
“我叫邓伦,本是进京赶考的,却在路上遇见了穷凶极恶的山贼,盘缠全被抢去不说——”
吴磊起先懒懒的伏在汉白玉石堆砌的池沿,一听到“进京赶考”四字就两眼放光,不等对方说完,兴奋地打断:“进京赶考,那你是个书生?”
邓伦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,半晌才回答道:“……是啊。”
“那你肯定会写字了?”酒仙的身子又探出一截。
“当然会写。”
吴磊听了这话,立即把还在池子里泡着的毛笔递给邓伦,央他写几个字来看,像个求知若渴的孩子般,原先那股咄咄逼人的气势完全消失了。邓伦不明所以的眨着眼,以为这酒仙要考验他,于是接过毛笔,砚中的墨已经干涸结块仿佛龟裂的土地,没法再用了,他沾了沾池水去写,吴磊没有阻止,目光追随着他的手部动作。
“写的是什么?”吴磊凑近了看,鼻尖几乎要贴上去,几个遒劲恣肆的大字濡湿了地面,然而没等他看清,水痕就全部挥发干净了。
邓伦先是取笑了他一阵子,吴磊露出几分羞赧之色,细瘦的一双手拉上他的胳膊。邓伦不放在眼里,可谁知这双手这么有力,毫无防备的把他拽到在地,肩胛骨重重撞了一下。他刚龇牙咧嘴的想要抱怨,吴磊就率先捂他的嘴,整个人压到身上,因他大幅动作溅出来的酒把邓伦漂亮的绢衣都打湿了。
吴磊把天光挡去一半,害他被笼罩在阴影下,逆着光看不清吴磊的表情,但光裸流畅的身体线条却清清楚楚映进他的眼里。在邓伦喉咙里打转的几个“疼”字化成几声微小的咳嗽声,潮湿的气流喷到对方热乎乎的掌心。
邓伦猛地拨开对方的手,眼神飘忽看向别处,吴磊也后知后觉,讪讪收回动作。
“写的是但愿长醉不复醒,我还以为神仙都识字呢。”
吴磊呆呆的嗯啊几声,好一会才反应过来,遂撇起嘴,觉得很没面子:“也不是所有神仙都识字的,再说,我只是个小小的仙人,成天家在酒池里待着,哪用得着识字。”
邓伦见他这样禁不住逗弄的样子,心中的阴郁烦乱缓和不少,也来了闲谈的兴致,问他:“总在一个地方待着,不会无聊吗?”
“无聊,”吴磊抬起脑袋,像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,“不过还好,无聊时只要喝酒,喝醉了就什么都有了。”
在往常这种地方大多是平安无事的,南天门有重兵把守,能上天廷的人少之又少,即便他沉在池底睡个一两天也不会有人打搅。没成想这次他只是打了个盹儿就碰上这么个冤家。
“你是天生的神仙吗?”邓伦再次趴下身子方便与吴磊平视,下巴搁在手臂上。
吴磊摇头道:“我不是,我死的时候好,正碰上几位仙君下凡,他们可怜我,把我带来看管这池子了。”
书生垂下眼皮,刚好转的心情迅速低落下去,有点沮丧:“原来你也死了。”
吴磊的眉尖也皱起来,没细想这“也”字的含义,而是一五一十把自己生前的经历讲给这位新朋友。他生长在穷人家,不比邓伦,有漂亮衣裳穿,还能读书。说到这他顿了顿,羡慕的用手摸邓伦袖口的白绸绲边,油光水滑,而且凉丝丝的。
吴磊只能每天拉着牛去耕地,他最喜欢春天,不冷不热,偶尔下一次雨也是很舒服的,牛也知道天气好,干起活来勤快,省他不少麻烦。秋天也不错,地里的菜快要成熟,花楸树也结了圆滚滚红色果实,那样子就像别在姑娘头发里颜色艳丽的花。
邓伦说:“我真倒霉,从来没见过这些。”
“你只是听到了好处才会这样想。”吴磊看见他眼睛里被点燃的火苗,立刻泼冷水道。
因为人间是不止春秋两季的,还有焦热的夏天和森冷的冬天,等到了那时候,没有谁愿意出门。连对此习以为常的吴磊都要蜕几层皮,更不要说邓伦这种细皮嫩肉的少爷了。
一家人赚下的钱刚够填饱肚子,实在没法供无类读书。不过后来他到一位富绅家做工,富绅家里有数不清的书,他于是动了偷书读的心思,只是借来读,读完后就还回去。他是这么打算的。
可惜时乖命蹇,吴磊第一次动手就被发现了,挨了几十棍,背上血肉模糊的一片,麻布衣裳破了几道大口子。老爷是真不留情,乱棍打完把他扔出府外,一点点挪回家去。那会是冬天,吴磊踉跄走在路上,起初疼的一动不能动,但寒风吹久了,他竟也变得麻木起来,只是呼吸不畅,胸口钝钝的疼。
他好不容易走回了家,却发起高烧,在昏睡中丧了命。
吴磊讲完这些,才注意到邓伦眼睛里隐隐的水光。他不会安慰人,只好装作若无其事道:“嗐,凡间的日子过的没劲,当神仙多舒坦。”
邓伦不说话,反而把脸埋进自己的臂弯里,拿帽顶冲着他,吴磊暗骂自己嘴笨,把人惹哭了,赶忙转移话题:“你呢?你怎么来这了?”
年轻书生又这么趴了一会儿,终于把头抬起来,脸颊上有衣裳褶皱的压痕:“我是被那贼从山崖上推下去摔死的。”
说到这,邓伦叹了口气:“那一摔把我的魂儿给摔出来了,但我觉得我还没死透,而且还得进京城赶上会试,想再钻回身体里。可我连脚都没伸出去,一黑一白两个无常就连捆带绑把我带到地府了。
崔府君给我算账的时候还说,我一辈子清清白白不做坏事,不用受什么苦就可以去投个好胎。但那会儿我心里想的却是,我还没考上状元呢,还不该死。
所以我得空就溜了,我在前面跑,越来越多的鬼差在后面追。等我跑到精疲力竭,以为自己必定要被捉去的时候,一脚踩空失去意识,醒来后就躺在这个池子边,看见了你。”
吴磊听了邓伦滔滔不绝的讲述,难免生出点怜悯来,他本就尊敬这些读书人,此刻更是想要做些什么,他心里一横,说道:“我本来是要把你供出去的,但——你现在快跑吧,要是被天兵发现,你我都要遭殃。”
邓伦一愣,忿忿从地上爬起来:“你要出卖我?”
吴磊简直被这蠢书生气死:“你毁了这一池酒,我不追究已是天大的恩赦,你不要无理取闹。”
邓伦遭他这么一吼,迟钝的呆坐半晌:“这倒是真的。”
“不过那会我大概醉了,否则不会没有印象的,”他不肯看吴磊的眼睛,一副忸怩的神态与刚才判若两人,“而且我把你当朋友,听你说要供我出去,就本能的生气了。”
邓伦抱膝,双目呆直没有目的眺望。天廷没有白天黑夜,永远是亮堂堂一片,云彩迅速扑过来涌到他的脚边,环住脚踝,一会又慢吞吞散开,好像潮汐似的。日光月华一齐照在这些蒸腾翻滚的水雾上,颇有些波光粼粼的意思。
远处也云雾缭绕的,金砖碧瓦铸成的楼阁矗立其间,若不是确信自己身处天宫,邓伦绝对会把那当做海市蜃楼。
一旁的吴磊顺着他的目光看去,猜想大殿里应该是歌舞升平,一派热闹景象,但那热闹与他无关,邓伦口中“朋友”二字却真心实意敲上他心坎了。
在吴磊再次开口催促前,邓伦怏怏道:“我没地方可去了,总不能回地府去,可我又找不到通往人间的路,即便找到了,也不知道怎么才能活过来。”
酒仙咬起嘴唇,问他:“你真那么想参加这次考试?”
邓伦点头:“当然,春闱后还有御试,考取状元是我的梦想。”
原来他没头没脑的那句呓语是指这个,吴磊生前也做过这样的梦,然而那只是不切实际的空想,但他深信邓伦可以做到。如果他真能让对方赶上会试,也权当是完成自己夙夜的眷念了。
这一粒小小的种子落在他心中,吴磊浑身上下最丰沃的土壤间,迅速生根发芽。
“我带你出去,”吴磊打定主意,即便脑中还没有成形的计划,“我还要帮你活过来。”
“真的?”邓伦的眼里有星辰点点,小酒仙心头一颤,从没见过如此的光彩。
但对方突然不好意思起来,含蓄的瞟他几眼:“怎么好白受你接济。”
吓,吴磊为他的神态惊到,脸色煞白的想,看他这副难以启齿的样子,莫不是要以身相许?但不知怎的,他也并非那么排斥,真是在这渺无人迹的地方呆久了,看见一只游魂都觉得眉清目秀。
这边邓伦见对方吃坏了肚子似的面色,愈发认为吴磊是个好人起来,听他说要报答,竟吓成这样。
吴磊清清嗓,惺惺作态咳嗽几声,道:“我行侠仗义不求回报,不过你盛情难却——”
“那我教你识字吧,”邓伦接话,“把毕生所学都教给你,只要你还在我身边一天,我就一直教下去。”
吴磊明白自己会错了意,落寞的点点头:“啊,好。”
说干就干,吴磊纵身一跃跳出水池,邓伦看他起先赤着身子,血冲上双颊,惊叫一声,立马别过脸去,心想,同酒仙交谈许久,竟没发现对方是这样的禽兽。
他保持姿势定定坐了一会儿,听见吴磊喊他:“回头。”
只见吴磊一身白衣,水绿的腹围裹在腰上,头发也高高束上去。他神情古怪的瞧着邓伦,把手递出去,促狭笑道:“怎么,你真以为我要赤条条跑这一路不成?”
邓伦把笔砚收进袖口,才握住他的手,借力起身:“就算你真要裸奔,也与我无干。”

琉璃宝玉所造的南天门是天人两界的入口,可酒池却处在天界北端,要想到那儿去,得绕过一众宫殿才行。这其实不是什么难事,天公设下筵席,吃龙肝凤髓饮玉露琼浆,一连持续了七个日夜,此时已接近尾声。诸多神仙醉的瘫倒在地,须发华服蹭上了汁水,全然失去了传说中仙风道骨的样子。就是雷霹在耳边也不能打扰他们半分,更不必说走起路来几乎无声的一仙一鬼了。
邓伦很看得开,他对天界的规矩了解甚少,又容易被新鲜物件勾起兴趣。见了树上的仙果,便想摘来大饱口福,见了紫气金华绕身的异兽,便忍不住动手摸上一摸,只差去拔天君的胡子。
吴磊心惊胆战,怕被四处巡逻的兵将们瞧见,一把抓住邓伦手腕,拖着他向前走。
书生只能看见他的后脑勺,咧嘴笑起来,露出一排整齐的牙:“这么霸道。”
二人行至南天门,看见驻守在两侧的数十员大将,邓伦再也笑不出来。
避开镇天元帅的耳目才是此行真正的难处,否则他们还不及下凡,就要再死一次了。两人各躲在一条柱子背后,极小声的商量对策,邓伦平生堂堂正正,连后门都未走过,又怎么会懂那些伎俩,他眼巴巴的望着眉头紧锁的吴磊。
最终敲定由吴磊引开众人,邓伦趁机溜下去。
可对方看了吴磊几眼,用指尖抠抠柱子上的花纹:“可是——”
吴磊反应倒快的很,以为邓伦是在担心自己笨手笨脚,像上次一样逃不开,便挥挥手打断道:“你会没事的,我保证拖住他们。”
他不等邓伦下个字脱出口,就缓步走进驻兵的视线里,邓伦则攥紧拳头,心脏提到喉咙口,觉得这人冒冒失失,想事情总想一半。不祥之感就是在那时候冒出来的,吴磊挺拔的背影离他越远,这种感觉就越强烈,仿佛已经预兆了远在两人想象之外,但又无法更改的结局。
吴磊一出现,那群身长九尺的魁伟汉子立刻围上来挡住了他的去路,一个个怒目圆睁,眉毛吊的高高的,质问他所去为何。
吴磊用余光瞟一眼从地上爬起来的邓伦,信口胡诌:“我是奉玉帝之命下凡体察民情的。”
鹅黄色的身影已蹑手蹑足的来到南天门前,只是犹犹豫豫,一会回眸看看吴磊,一会又看看脚下,始终没有迈出那一步。吴磊忙向邓伦使眼色催促。
“说谎!”打头的将军拆穿他低劣的谎言,枪尖已抵上他的喉咙,“天界多得是神仙,什么时候轮的上你!”
吴磊本能的举起双手,往后退了两步,发现邓伦还迟疑不定,心里焦急万分,却不能表现出一点儿来:“您这就太瞧不起人了,我仙职虽小,但也算个——”
邓伦接下来的举动骇的吴磊把后半句话生生吞下。
那书生见吴磊身处险境,想也没想,竟从袖子里掏出砚台掷向那位将军。沉甸甸一块石头砸在将军的头盔上,“铿”的一声脆响。镇天元帅们的甲胄坚不可摧,再加上法力护身,这一掷对他们来说如同挠痒痒,不能造成丝毫伤害。然而就是因为这没有杀伤力甚至可笑的一击,令一行人楞在原地,吴磊逮到机会得以逃脱。
吴磊借着他们转身时漏出的一段空隙钻出去,向邓伦吼道:“跑!”
他向门外飞奔而去,邓伦反应慢些,同来人撞上,一齐从青阶上轱辘下去,把众兵将远远落在身后。
半盏茶的工夫,二人就已坠落凡间。邓伦首先站起来,浑身上下没有一个小小的创口,也难怪,普通的石阶无法伤害已是鬼魂的他一星半点。
倒是吴磊,跟着他一路滚下来,白衣脏了些,颧骨上磕出个明显的裂口来。
邓伦凑到吴磊身前,四处张望一阵,在确认没有人追上来后,他拍拍吴磊的脸。酒仙咳嗽几声,睁开眼,感到全身酸痛,骨头都要被石头的棱角撞碎,好在他会些法术,不久就站了起来,正像他自己说的那样,仙职虽小,但也算个有法力的神仙。
只是没走出几步,邓伦就听到身后仿佛是跌倒的响动,他回过身去,吴磊捂着右腿半跪在地上,指缝间有血汩汩流出,裤子被染红了,他之前躺过的那片草地上也隐约能看出血迹,只是着急逃脱追捕,谁也没发现,吴磊更是没感觉到疼痛。
邓伦走上前去查看伤势,吴磊松开手,一条极深的血口赫然呈现在眼前,皮肤泛起红色,肌肉微微外翻。他逼着自己直视那道伤口,把自己的两条长帽带撕下来缠上去止血,期间偶尔抬眼观察吴磊的表情,小声问:“疼吗?”
吴磊咬紧牙关,声音打着颤:“不疼。”
那锋利的淬了毒的枪捅在小腿上,留下这样的伤口已算吴磊命大。
“还能走吗?”
“能。”
“我看你是死鸭子嘴硬。”邓伦手上一使劲儿,吴磊闷哼一声,像被人在胸口打了一拳。
邓伦替吴磊处理好伤口,背朝他蹲下:“上来吧,我背你走一段,等伤势好些了再放你下来。”
吴磊没有坚持,听话的伏在邓伦背上。
人间已值冬季,天气正在转冷。邓伦为了提早到都城安顿下来,桂榜刚下他就早早地离开府中,如今最多是立冬左右。枯草上结了霜,被掣的齐刷刷倒在同一方向,厚重如同地毯,可他走在这里,身上还背着吴磊,竟一个脚印也没有留下。
他呼出的空气没有变成一团水雾,而吴磊的则不断从他脸颊一侧滑过去,此刻他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已是个死人了,除了身边的小酒仙,谁也看不见,摸不着,即便站到他们面前,也像不存在那样。
邓伦紧了紧环在吴磊大腿上的手臂。
走了不出一个时辰,乌云蔽日,天上下起雪来。
“今年下雪真早……你冷不冷?”邓伦话锋一转问道,他担心吴磊适应不了人间的天气,毕竟天庭四季如春,连夜晚都不曾有过。
“不冷。”
邓伦缓缓步下山坡,不成想这一走就是一天。这山中实在没什么落脚之处,他边走边瞧,洋洋洒洒的雪花铺满整个地面,倒给他提供了方便,但凡有些不同于这白茫茫一片的地方,一眼就能辨认出来。可无论怎么看,这里也只有白茫茫一片了。
偶尔有褐色毛发的野兔跑过去,在雪中留下一串小小的足印。
邓伦就这样一直走到傍晚,双脚酸痛但步履不停。吴磊把下巴搭在他的肩头,因为颠簸,鼻尖偶尔擦过他的耳廓,呼吸也不如刚下来那会儿热乎了,好在没有刮风。
东边不远处有个山谷,像大山张开的嘴,零星散布着几棵树,邓伦打算先带二人到树下避一避,于是加紧步伐朝东迈去。等进入山谷,他却有了意外的发现。
一间破败的木屋立在树旁,门窗凋敝,屋外的茅草棚子也已坍塌,但这是目前所能发现的最好的藏身之所。邓伦喜形于色,偏过头去,晃晃眼皮耷拉下去的吴磊:“这有间屋子,咱们不用睡在外面了。”
吴磊有气无力地笑,声音低低的,像刚转醒,又有快要入睡时困顿的沙哑:“真好。”
他的胸腔贴在邓伦没有温度的后背,身上积雪化了些,湿淋淋洇出一片水痕,把体内的热气一点点夺去。记忆飘回从前——他在天上,在酒池里待了约有一百年了吧,这是头一次回来,还是一样的冷。
吴磊咳嗽几声,隆隆的震动透过邓伦背部的皮肤传进去。
“应该是那次留下的病根。”生怕邓伦多想似的,吴磊出声解释道。
邓伦点头,对“那次”心照不宣。
说话间他迈过了门槛,暮色四合,天完全黑了,如水的冰凉月光也因云层的遮挡透不出来,屋内笼罩在昏暗中。
邓伦眨眨眼,想要分辨出床的大致方位,却什么也看不见,他胆子又小,不敢随意走动,怕踩住什么东西。
“在那儿。”吴磊把邓伦的头扳向左侧,手捏在他的下颌。
“你看的清?”邓伦一路小心翼翼,踮着脚走。
“嗯。”他被邓伦安置在床上,双手落下来,触到一张薄薄的褥子,布料粗糙极了,落满灰尘,不知放了多久。但坐在这里至少比躺在冷硬的木头架子上舒服些,而且以目前的境况,容不得他挑剔。
邓伦在他身边坐下,虽然是个睁眼瞎,却还四处张望,嘴里嘟囔着:“得把火生起来。”
吴磊蜷起身子,将褥子围在身侧,牙齿都在打颤:“我有办法,等我先暖和一下。”
邓伦听了这话,蹭过去把他搂在怀里。
吴磊转过头,邓伦的脸几乎要贴上他的,他的视觉在夜间依旧灵敏,这样近的距离,几乎能看清书生的每一根睫毛。他突然起了作弄对方的心思,朝邓伦嘴唇吹了口气。邓伦浑身一僵。
“你干嘛?”吴磊笑嘻嘻的问他。
邓伦明白吴磊这是有意捉弄他,又羞又气,脸上升起一层愠色,仍不肯松手:“你说你要缓一缓。”
邓伦哪里知道自己的身子冷的像冰块,已不能让吴磊暖和过来,他总是忘掉自己不再是是人的事实,就像当初的吴磊。小酒仙心头一热,想说的话在喉头哽了一下,没有推开邓伦。
等抬起的手不会再因寒冷而瑟瑟抖动,吴磊点燃了房间一侧炉内的剩余的木柴,邓伦看着在他指尖跳动的火苗,发出一声惊叹。
二人把湿衣物脱下架在火边烘干,就着木柴燃烧散发出的樟木气味和哔剥的响动,他们头挨着头,挤在同一张小床上沉沉睡去了。
“这阵子你在这里好好休养吧。”邓伦碰碰闭着眼的吴磊。
“不追梦了?”
“先不了,等你腿上的伤好些了再说。”
“得快点找到你的尸体才行。”吴磊的声音弱下去。

第一天邓伦回来时为吴磊带了草药,晒干后像枯叶,被他用衣角包起来。他从路边捡来块石头,用雪水洗去上面的灰尘,把它们捣成粉末。
“你从哪找来的。”邓伦蹲在床边,正仔细地把药涂在他腿部的创口上,还算细腻的粉末间或夹杂着较大的颗粒,落在肉里,沙沙的疼。
“还能从哪,从药店。”邓伦没有把布条缠回去。
后来的日子按部就班,就好比男耕女织,邓伦每日照例出去寻找他的尸体,吴磊也照例躺在床上养他的伤。邓伦履行了他的诺言,在两人都有精力时,会在睡前借着火光教吴磊写字。
只是四天过去了,吴磊的伤势始终不见好转,反而开始溃烂,平整的切口萎缩化脓,整条小腿胀成紫色,失去了知觉。邓伦再没心思提笔,天色大亮时就带着食物和各式药剂早早回来,回来后也只是对着他的伤口发呆,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。明明受伤的是吴磊,邓伦的精神状态却一天不比一天了。
然而吴磊也是强打精神,他眼见书生一天天消沉下去,不免担忧起来。天界的毒,人间没有一种药可解,他只能任由这毒浸入骨髓,耗空他的身体,这是不可避免的事。吴磊不忍把自己无论如何要死的重担抛给邓伦,因此从未透露半分。
生死由天定,南斗星君的簿上写的明白,他们自以为侥幸逃脱了,却不知这侥幸也只是故事的一部分而已。
吴磊唤了几声,邓伦才回过神,心不在焉来到他身边,他必须在自己法力完全消失前让邓伦把肉身寻回。虽说现在天寒地冻,身体不会太快腐烂,只是再拖下去,他们被发现的风险也会增加不说,吴磊也不能肯定自己是否还撑得住。
如果他魂飞魄散了,邓伦该怎么办。
待他刚要开口,却透过窗口瞥见一头白色细犬的身影隐藏在漫山大雪中,它悄无声息潜伏在那儿,铜铃大眼微微发亮,像火炭或是灯笼,定定的望过来,与他对视了一会儿后,转身离开了。
吴磊好似被人兜头浇了一盆凉水,面色都有些发灰了,那是杨戬的座下神犬。它必定是循着气味找来的,此番多半要回天廷通报二郎神来缉拿他们。
邓伦又坐着发起了呆,再也没有前几日的兴头,而像是蒙上一层阴影,遭受了重大打击的样子。
“邓伦,我在西边有位朋友,”吴磊胡说八道,巴不得西边真有位朋友能接济邓伦。天界的人最迟明天晌午就会赶来,他得劝说邓伦离开这里,至于离开后又该怎样,他想不到,“朝正西方向走大约一千里,能看见一个镇子,镇子里有位名叫陈福的方士,他懂得还魂之术。”
邓伦没搭话,而是抬手摸了摸吴磊的脸,认真地:“你的脸色很不好。”
“我没事,你只要答应我明天一早就出发。”
见对方说的这样急切,他纵使心有疑惑,也只好囫囵答应下来,心情愈发的沉入谷底。
如果是几天前,在邓伦还没发现自己的尸骨时听到这样的消息,他会无比开心的。
可是他看见了那具驱壳,就在这座山最高的一座悬崖下,离山谷不过二十里。另一个他以同样的姿势躺在那,被雪覆盖着,上半身堪堪露出。皮肤显现出脂肪的黄色,有气泡鼓出来,像坑洼的鹅卵石路,手掌上的肉已开始腐烂生疮……总之没有了人形。
邓伦面无表情的站了一会儿,就厌恶的走开了。这件事他一直不敢对吴磊说,怕对方因此彻底倒下。
此后他把全部心思放在治疗吴磊的伤上,天真地认为等他痊愈后还可以回到天廷。
“再写几个字吧。”吴磊的口吻中含着恳求之意,邓伦没有拒绝,只是这次并未写在木桌或是地面,他提起笔,写了几个小字在吴磊掌心。
“只、一、个、人,这四个字我认识,其他的呢?”吴磊抬起手仔细端详,额前几缕枯草似的碎发垂下来,失去了往日光泽,但眼还是亮晶晶的。
“剩下的字我全部教过你,你好好想。”邓伦不肯回答他。
“脑袋不够用了,记不住事。”
邓伦还是没有说话。
今夜入睡前,邓伦侧身躺着,看见橙红的火光落在吴磊半阖的眼中,睫毛在眼睑投下一丛明灭的阴影,颧骨的伤口已经快要愈合,内部粉色皮肉粘连。他逐渐恍惚起来,仿佛身处梦幻,地狱里也是这样昏黄的,到处燃着火,很烫人。邓伦真的后悔了,他鲜少经历皮肉之苦,连死都死得很痛快,只疼了一下,但此刻却因为牵连了吴磊而饱受煎熬。
那股不祥的预感又涌出来,像有只老鼠在啃啮他的肺腑。
他们各怀着心事同床共枕,期间邓伦有好几次想碰碰浅眠中的吴磊,但都懦弱的收回了手。殊不知在他合眼后,吴磊也是一样。
翌日凌晨,邓伦就上了路,吴磊头一次从床上走下来,扶着门栏目送邓伦向西方渐行渐远。邓伦呢,还是像南天门那次,走一步,回头,吴磊站在那;走两步,回头,吴磊站在那;直到走的很远了,再回头看,吴磊还是站在那望着他。
等他下定决心头也不回的往前了,却听到身后模糊的喊声。
邓伦还是忍不住转过身去,把双手拢在嘴边,目光泫然:“我听不见!”
他的一双眼噙满泪水,已看不清对方的动作,只有吴磊那句拼尽全力的:
“我只注视你一个人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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